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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节约公约的落实


星云法师著述《觉世论业》

节约公约 (民国51年10月11日 觉世)

觉世旬刊上期发表了中国佛教会婚丧寿庆节约办法一种,从节约办法中可以看出,过去不必要的宴会太多,而且宴席嫌过丰富,不按时开席,所以规定中特别强调如非必要,尽量避免举行宴会;宴会筵席不可超过八菜一汤,不用外汇进口之食品,要按时入席。

对于很难拿出办法的今日中国佛教会,忽然颁订此一节约办法,我们应该鼓掌赞成。不过,办法中另有数点,不得不提出商讨,以期婚丧寿庆之典,真正符合佛教之旨。

办法中指明尽先推广的有烟酒礼券等,说明将一次消耗,变为分期换用,或折兑现金。我们要请问:佛教的宴会,可否使用烟酒?如果不可使用烟酒,何必在此一办法中要推广烟酒礼券?要提倡烟酒礼券分期换用?堂堂中国佛教会,颁订的办法,不该如此方便!这不是节约,这是违背佛制!

我们对佛教寺院,在客厅上放了名牌的香烟享客;宴会的时候,烟酒并用,早就不以为然。现在在中国佛教会颁订的办法中,公然的有烟酒礼券出现,其方便的程度,令人惊讶!

办法第十一条有倡导居士办理公证结婚,集团结婚。佛教会的诸公,为什么不知道提倡佛化结婚?难道佛化结婚不合于节约办法?佛教在家男女信徒,在佛菩萨像前宣布结婚,难道没有公证的节约?老实说,为了造成社会新兴风气,佛教会颁订的节约公约,没有强烈的佛化气氛,不无遗憾之感!

此外,各大寺院的佛事,今日仍有烧锡箔,焚化纸房纸船之举,节约办法中,对此实亦应有节约之指示!

本刊站在依法不依人的立场,出于护教的热忱,善意的提出此一建议,希望中国佛教会将此一节约办法,能再修正推广,不胜企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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