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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意不同,轻重有差


摘自《阿难问事佛吉凶经讲义》

【或为县官所见促逼,不自出意。虽获其罪事意不同,轻重有差。】

譬如说这犯罪的人,被判了死刑,古时候县官职责兼司法,判定这人死刑、杀头,他不是自己去杀,有刽子手去执行。刽子手杀人也不是他愿杀,也不是他有权力杀,他是‘为县官所见促逼’,他的上司给他的命令,叫他去执行,所以‘不自出意’,杀人不是他自己的意思。虽不是自己意思,这行业不是好的行业,世间谋生的事业很多,为什么去干这种行业?干这行业总是有罪过,但是这‘事意’不一样。“事”是什么?造作,他去执行;“意”是什么?存心,县官是存心,刽子手是执行,这两个人虽然都有罪,但是不一样,轻重不相同。

所以古时候作官,他有生杀之权,这人犯了死刑,好的官总想尽方法在法律里面去找,能不能减轻他的罪行,或者改判有期徒刑、改判无期徒刑,不至于杀他。实在找不到,他犯的是极大的罪恶,非处死刑不可,他虽然判这案子,心里头有慈悲怜悯之心,这个官,那他的过失、他的罪就轻了。如果是粗心大意,诬陷良民,那罪就重,冤屈良民,这重了。所以在从前,说老实话,作官不容易。李炳南老居士做过县官、做过法官,他曾经告诉我,他在做官的时候,有没有判案子冤枉人?老师说良心话,免不了,哪一桩案子你能查得那么清楚?所以说免不了还冤枉人。虽然自己凭着良心做事情,尽可能教囚犯脱罪,凭着良心做事,依旧不免冤枉人。但是他也是个好大夫,他告诉我,他一生替人看病,处方下药,这有把握,没有害过一个人,这事情他做得很谨慎、很细心。

‘轻重有差’,我们现在一般讲犯罪的成分有五条:第一个他有这意思、有动机,第二个他有准备,第三个他有着手实行,第四个看他的结果,那个人确实被他害了,如果这几条统统都有,那罪就很重。如果没有前面两条,自己没有这意思,没有做预备,这罪就轻,也就是我们一般讲有没有预谋,有预谋罪就重。没有预谋是突发的,言语之间抵触冲动,那是没有预谋的,罪轻;蓄意预谋,罪重。“轻重有差”,佛是很讲理的,不是不讲理。这些我们在日常生活当中要留意,趋佛的境界,要修自己纯净纯善之心,不但不能杀生,如果还有伤害众生的念头就错了,何况有行为?连伤害众生的意念都要把它拔除,养成自己纯善纯净,这样我们在一生当中,念佛求生净土,决定有把握,这一次来到世间就没有白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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