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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一、不可毁谤三宝

  许添诚居士编著

  宋朝时,送州有位姜学生,二十三岁的那一年,忽然暴病而亡,被两位鬼使追入冥城。他被引见阎摩天子,天子责骂他说:‘你因前世修福培德,注定享寿八十二岁,丁丑年赴试可以中举,官至公卿,但你不该杀牛食肉,有违天律,当削除你寿算福禄。你既是读书人,难道没有听说海州下了七天七夜的雷雨,由天降下一个石碑吗?碑上写著:“万法唯心造,为牛最苦辛,君看横死者,尽是食牛人”。从前有一位进士名叫庾信,杀牛食肉,仗恃文章聪明,毁谤三宝,死了以后,历经各种地狱之苦,现在变为乌龟,仍在受罪。’

  天子命令鬼吏将乌龟牵来,命姜学生观看,那只乌龟有九个头,头眼都在流血,看起来似乎极为痛苦的样子。

  天子说:‘庾信生前造了许多的业,虽然受尽地狱种种刑罚,现在仍然变作乌龟,受苦无量。’

  姜学生听了天子所说,不由得悚然心惊,害怕自己也会被判入地狱受苦。这时,站在姜学生身旁的鬼吏,告诉姜学生说:‘你赶快禀告天子,从今以后要改恶修善,请求还魂,否则若被判入地狱,恐怕无有出期。’

  姜学生问说:‘依你之见,我该如何做才是?’

  鬼吏告诉他说:‘阴府对于书写及受持妙法莲华经与金刚经的人,最为敬重,你如果发心,就可以获释。’

  姜学生听到鬼吏的指点,再仔细深思天子刚才所说,对于生前的所作所为,深自懊悔,极盼获得改过自善的机会,遂禀告天子说:‘我年幼无知,不知罪福,所以犯此重罪,刚才听您所说,我非常懊悔,我生前虽然读过庾信的文章,但从来没有毁谤过佛法僧。希望能有悔过向上的机会,请天子悯念,学生家中的双亲已经垂老,又无兄弟侍养,既然我的阳寿未尽,请您放我返阳,以后我定当孝养父母,护持佛法,并发愿书写妙法莲华经及金刚经,终身茹素,精勤受持。’

  天子悯怜他的一片诚心,遂判还阳,并再三告诫说:‘你回到阳间以后,务必孝养父母,恭敬三宝,诵持经典,戒杀茹素,广修善业。如果敢再犯,即使千佛出世,恐怕也无法忏悔你的罪业了。’

  姜学生既得还阳,亲朋好友及邻里街坊都来探望,姜学生叙说一切经过,所有听到的人,也都深感惭愧,惟恐造罪,将来难免要受到苦报,于是都改过自新,广修善业。

  楞严经佛言:‘凡杀生者,多为人食,人若不食,亦无杀事,是故食肉,与杀同罪。’所遭恶报,当亦相等。故佛又云:‘念念杀生食肉者,造地狱畜生身。’甚可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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