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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观门论七十七颂


世亲菩萨 造
唐三藏法师 义净 奉诏译
若见女形相,及以艳娇姿,愚人不了知,妄生淫染意。
佛说肿胀等,蠲除淫欲念,能随世尊教,得胜果非余。
戒净有闻思,策励常修习,系念观诸境,斯为解脱因。
若人有嗔染,及昏沉睡眠,掉恶作并疑,此五遮修定。
少闻与众居,鄙事情欣乐,受身并受用,亦能遮定心。
心乱有五缘,情随众境散,味着并沉掉,我慢重名闻。
比丘依圣教,有过应说除,善取住心缘,是为最初行。
次依寂静处,妨难并皆无,然后息邪思,是比丘初业。
应可住尸林,着粪扫衣服,常求静息事,断除淫染心。
乞食见女人,应观为不净,摄眼除邪意,正心当取食。
多言多事务,此皆须远离,恼乱缘来逼,慧力应须忍。
树下草积中,或居崖窟内,观时应住此,寂静可修心。
习定缘境时,不太高太下,不应极近远,于境使相应。
善取所缘境,仔细善观察,闭目住心时,犹如开眼见。
根门皆摄敛,住念凝内心,缘境现前观,念念令相续。
于前所取相,形貌用心观,肿胀女根边,可畏可嫌贱。
犹如浊池水,风吹令动摇,观诸树影时,不善分明住。
心垢烦恼水,乱情风所吹,澄念观察时,暗昧不能住。
心沉应策举,可观胜妙事,如蛭饮血困,水浇令使苏。
还应速收敛,于旧境安心,令意有堪能,调善皆随念。
若其心掉举,应思厌恶事,令心寂静住,如钩属鐌头。
远离于沉掉,应平等运心,随情住舍中,此时无过咎。
从此渐得住,取相影心安,明了中道行,正念灯持照。
此时用寻伺,次第应观察,定影既便生,分明现前住。
不动摇明净,如大丈夫形,此影望前观,是为差别相。
此相既生已,欲爱等便除,既是系心人,初定方便相。
次知嗔碍体,本由贪染发,欲爱既已除,得离于嗔碍。
次以勤策念,缱除昏睡心,既观差别相,疑情既便息。
次当除恶作,善行安稳路,寂静无障碍,能防于掉举。
应知用粗寻,观其所取相,既于心影内,以伺细推求。
见差别心喜,由此得轻安,次证于乐定,定支次如是。
既是根本定,善安于念心,犹如欲至村,及至村中者。
既获根本定,更复作余修,得他心宿住,神通天眼耳。
于此有伺时,心未能静住,犹如河有浪,非上地应知。
既得初定已,仍于所缘住,次依二静虑,寻伺皆止息。
虽得住此位,尚有喜水漂,入第三定时,其心便静住。
由其心有乐,未能令住念,既证四静虑,众过并皆除。
退分胜进分,住分决择分,静虑有四种,修定者初知。
若定顺烦恼,此名为退分,后胜为胜分,自在住应知。
由先善分别,是决择道因,此定能招彼,名为决择分。
于无常等相,作苦等行解,若得此定者,是暖等道分。
于青肿等相,观事有多途,如圣教修行,差别宜应识。
死尸风鼓腹,穴处有浓流,连跨并皆赢,说名为肿胀。
不爱身粗分,唯贪细滑身,对此染心人,令修如是观。
若于死尸分,少有白浓流,余肉并多青,说此为青肿。
睹色而生爱,斯名爱色人,对治以青肿,日亲之所说。
死尸浓偏出,是谓浓流相,对彼爱香人,令观染心息。
死尸腰烂断,名为断坏相,对彼爱全身,大仙尊为说。
尸骸狐各噉,鸟啄有残筋,对治爱肌肤,为说食残相。
手足诸支骨,随处皆分散,对贪支分人,说骨邪乱相。
既于骨乱相,刀杖砍分离,亦为爱全身,令观打乱相。
尸骸被刀砍,或由鉾箭伤,流血偏残躯,名为血涂相。
净洁香涂体,新妆着彩衣,于此起贪人,用斯为妙药。
于境唯独爱,不许外人看,多虫唼死尸,令观除恶念。
骸骨皆销散,但唯牙骨存,于齿生贪者,令观齿骨相。
若见新死者,识去有残形,乐着众生贪,令除娇态欲。
屎尿及涕唾,合聚共成身,三十二种物,皮囊唤作人。
发毛并爪齿,肝肚等相因,内扶三百骨,横缠九百筋。
九孔流不净,垢污秽难陈,审观真可恶,智者不应观。
既观他女体,亦复察己形,于斯贪染因,理应常系念。
不出三界狱,咸由欲染心,是故明智者,极善思其事。
经多地狱苦,幸会得人身,岂得纵狂心,不修殊胜行。
淫贪有多种,随生爱不同,一观并能除,唯是白骨观。
色触形娇态,衣缨生染着,何药能除此,无过白骨观。
先于足大指,定心缘作疮,破坏既浓流,肉皆随堕落。
既观指骨形,由如白鸽色,其疮既渐大,肤肉尽皆除。
作如是次第,身肉皆除尽,正念胜解成,但观其骨锁。
若有片肉在,既名为乱意,况复纵心猿,驰求趣诸境。
于多时系想,自知能善住,次渐及余人,总观为骨锁。
渐宽至海际,满中皆白骨,此定即成已,舍广复令狭。
略时从外舍,乃至唯身骨,还观足指端,是定心次第。
或时片片舍,极至于顶骨,应知最后心,眉间摄令住。
若作此修习,常生胜梵宫,不落随三途,得生于五净。
入闲散心善,还流生死河,智人修定心,如救身衣火。
既可舍诸缘,宜居静林处,勿使无常逼,虚死散心中。
以般若净心,终获可爱果,如不愿后有,于胜道应修。
剃发着袈裟,宜应修圣道,自余宣杂事,感为生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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