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自出家以来,发愿不住持寺庙,不剃度徒弟,不入各社会。自民七以来,各处慈善团体将捐册寄一或十至数十者,皆将原册挂号寄回。随我之力,另寄若干。不书于册,以免此册无用。每年均在一千以上。若再倡募,不至劳死不能也。光无寺庙,无徒弟,所有 施,随来随用,绝不向人开化缘口。以僧多化缘,光不愿与彼同。纵谓光无慈悲,亦所不计。期免无知之人,谓光藉此以求利耳。(文钞三编·复许焕文居士书二)
光一生不入人社会,独行其志。在普陀时,初常住普请吃斋亦去。一顿斋,吃二三点钟,觉甚讨厌,遂不去吃斋二十多年。(文钞三编·复屈文六居士书一)
(本站注:此文中“社会”含“社”、“会”两种意思。指“社团”之类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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