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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方钱财,唯有道德之人可掌

  所寄各书俱收到,慰甚。人当知足,凡事不可过分计虑。汝谓欲修三圣堂,以为自行化他之根本地。不知吾乡之民,十室九空,教谁出功德成就此事乎。汝一不知时局艰难,二不知光为何如人。在汝意欲光为之募缘,不知光从来不开募缘之口。以故不住寺庙,不收徒弟。即有信心者供施之款,或印书,或赈灾,决不积蓄。以期死时除所常用衣被之外无长物,不愿令用所积之财物者,骂贪心鬼子。向知吾乡吾家之人,不知佛法及僧是何等行为,故不敢通信。恐不知世情,远道而来,则将何以处。来去须数十元,即给彼来去川资,彼已吃大亏,我亦无此力。光一贫僧,何可开此一端,则是自害害他矣。去岁由张智甲言及,已开念佛社,故为寄书,俾知佛法之真益,不至以外道混佛法。此寄书事,或可相续为寄。其余任何事项,均不能为助款赞襄也。僧不知法者,每每以十方施主之资财,养俗家,此系光头俗汉,地狱种子之所为。若以此望光,则太将光看得不值半文钱矣。念佛堂,乃提倡之所。平常念佛,当在各人家中。不但不奔驰,且不废事。即无相当地点,东门外关帝庙,村中城隍庙,或本分祠堂,或别分祠堂,每月或一次,或二次,略为宣说提倡。此外则各在自己家中念佛,多好。必欲建造堂庙,方好修行,则是不知修行之实,徒取张罗之名者之所为也。况现在都是紧迫,功德钱一到手,私事为难,不能不用。用则无法可还,便成莫大罪过。闻老人云,吾族有某人者,此系道咸太平时,向朝邑富处募缘,修玉局观若干殿堂,又有魁星楼。玉局观只一小庙,魁星楼即戏台东边墙头上几条砖之魁星堂。其款通归己用。后全家灭绝。十方钱财,唯有道德之人可掌,否则难免舞弊招祸。……光绪二三年,遭大年饥,合阳凡是读书人经理赈务者,无一无弊。年饥过后,告发者有四十多处。吾村亦然(大家起哄未告)。唯西村不要读书人经理,请一仵姓老商人,久在家闲住,绝无一丝一毫之弊,凡赈粮米,即时分发,绝不一留。朝邑亦然,无有读书人无弊者。一生意人,也与西村仵公同。可知人情稍有势,则仗势欺人。此二无弊者,非真明因果,知罪福,以无势不敢作,一作则人必攻击,故得其令名耳。以汝年富力强,后来或有此种事相委,故预为说其利害耳。 五月廿八日(印光法师文钞三编补·复智云居士书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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