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佛文集 - 黄念祖文集 - 黄念祖居士问答 - 正文   │ 文章推荐
 

对于佛法,说浅了是减损谤,说过了是增益谤


无量寿经答疑节录

念老在《无量寿经讲座》第二十三集中说:“这就证实前面所说,这一切大士都是具有如来果觉无量功德上的人,回果向因示现菩萨位。不然大家总说是不是推崇太过?推崇太过照样是不合适。对于佛法,我们把它说浅了,这叫做减损谤;说得过了头,叫做增益谤。所以佛是真语者、实语者、如语者。不要你做宣传,更不应当诽谤。“悉获”,都得到。来会的都是大菩萨,都得到一切佛的无量功德,福也具足、慧也具足,位齐果位。“智慧圣明,不可思议”,就是说大士们都得了如来的智慧庄严。……

附文:四相不除即外道,五种谤法谁能免?

佛性四谤定之。佛祖建立一切法,后人增一字为增益谤,减一字为减损谤,紊一字为戏论谤,背一字为相违谤。四谤不除,即百非俱起,退众生心,堕无间罪业,不通忏悔矣。

执有是增益谤,执无是减损谤。《楞伽经》卷一指出,诸法既不属于有,也不属于无,执有执无皆为愚夫妄想分别。《摄大乘论》说:“有是增益谤,无是损减谤,亦有亦无是相违谤,非有非无是戏论谤。四句若离,百非自绝。”

《释摩诃衍论通玄钞》:离五边者,此有二义:一云即五有为也,故上文释离念相云:‘离大无明,名为离念;离四相故,名为离相。’一云即五句也,第一、执有是增益谤;第二、执无是损减谤;三、执亦有亦无,是相违谤;四、执非有非无,是愚痴谤(此上即前亦出四句);五、执非非有非非无,是戏论谤。

上来二义所明皆是著边之法,不与中道实智相应,故云亦离五边,别记三十三,四谤章云:凡夫迷因缘故起夫论一切诸法从因缘生无作者故作时不住无自性故非分别智不了诸法法性如是不可取著。然凡夫二乘诸法生时即执为有,但因缘之法其性离有,离有法上执言有者,不称理故,名增益谤。有既成谤,无应合理,义亦不然。因缘之法,性虽离有,然缘起现前,不可言无。於非无法上执言无者,不应理故,名损减谤。有无既是其过,亦有亦无,应是道理?答:因缘是一法,性不相违。不相违者,是因缘法。今言亦有亦无,其性相违,相违之法,即非因缘执因缘,故名相违谤也。既亦有亦无是相违法,不称实见,非有非无,应与理合?今即答言:夫论道理,约因缘以显,非有非无若是因缘之外,不应道理戏弄诸法,名戏论谤。夫论有所分别与取者相应者皆是情计,不应实理论其实理,离念绝相,名为中道。故经云:因缘之法,离有离无也。又小疏云:四句之火莫焚,万法之门皆入。释曰:既云万法因缘,下至小尘须离四矣。”

附:太虚大师说:“发扬大乘佛教真义,应导现代人心正思。”然而弘法工作,非轻而易举之事,固非掉以轻心者所能为,更非薄德少学者所能胜任也。



  其他相关文章
· 人为什么被束缚?何以人生有如此多烦恼痛苦?
· 增益谤、减损谤-黄念祖上师开示
· 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