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带业往生,是净土行者的观念,但在净土经典里面,不曾出现过这样的名词。所以,数年前曾有密教的瑜伽士和显教的净土行者之间,发生了一场‘消业往生’和‘带业往生’的论战。不过,根据《观无量寿经》和《无量寿经》中说到,凡夫持念阿弥陀佛名号,仰仗阿弥陀佛在因地所发的大誓愿力,虽曾造大恶业,也能往生彼国。因此,中国净土行者就倡出带业往生之说。
以通途而言,菩萨以愿力来世间救度众生,凡夫以业力来世间接受果报。在接受果报的同时又再造业,不论造的是善业或恶业,均不能出离三界。造大恶业则下堕三涂受罪报;造大善业则上升天界享天福;若既造善业也造恶业,则生人间和神道,既受苦报也享福报,且苦多乐少。唯有修行清净的解脱业,也就是除了五戒、十善的善业外,再加上修定和慧,直至烦恼断除为止,才能出离生死、永出三界。
而净土法门是殊胜方便,可仰仗阿弥陀佛本誓愿力而横出三界;凡是能够深信而发切愿,愿生彼佛净土者,纵有生死重罪、无数恶业,亦能往生彼佛的极乐世界。其后继续薰闻佛法、增长菩提。到了彼佛国土,由于环境殊胜,不但没有再造恶业的机会,且经过长期的薰闻,使先前所造的恶业种子,也逐渐萎缩,不再发芽、生长而接受果报了。以上就是‘带业往生’的理论。
当然在西方净土,修到位阶不退,证得圣果,再还入娑婆,现种种身相,度种种众生,其可托胎化生,可变化化生。若托胎化生,一样得接受和凡夫众生相同的身体和环境,一样会受到众生所受的种种苦痛交迫、煎熬。此对众生而言,乃属业报,但对这些乘愿再来的圣者而言,虽然也是受报,却不以为苦。所以,虽带业往生,却未曾逃债,虽身受果报,却与凡夫众生大异其趣。
可见,如不往生净土,便将永远流转于生死苦海之中,一再地造业受报,受报造业,循环不已,称为流转。若能往生净土,带业而去,消业而还,再来世间受报,已经没有苦果的实质,而仅有类似于果报的现象。因此,我们也不妨相信带业往生、消业受报的观念。但这和造业受报的凡夫是不能同日而语的,因为一个是自主的,以愿力来度众生;一个是受业力牵制的,不能自主,是出于苦果和苦因的循环再循环。
不过,密教另有一套理论,认为可以修持密法,或以某一大修行者的加持力,能即身消除一切业障,而以清净无障之身心,往生佛国。看来相当迷人,实则此乃与一神教的神力赎罪、代罪、消罪、免罪的观念有点相似,与根本佛法的因果观念不甚相应。(圣严法师著《学佛群疑》)
按语:带业往生之业,实是偏指见思惑业,是净土宗祖师针对通途自力法门必须断尽见思惑竖出三界而提出的。念佛法门属二力法门,是伏惑横出三界,从娑婆四土平行转生极乐四土。极乐虽无三恶道,但有人天道水平的凡圣同居土,故而只须修至善人的标准,再发菩提心,即可横向平行转生。相比竖出三界,念佛善人只须伏惑,即可横出,容易太多。至于五逆十恶等罪人,若想往生,必须发菩提心念佛忏罪,恢复善人身份,仍可蒙佛接引。如《观经》所言:“善男子,以汝称佛名故,诸罪消灭,我来迎汝。”但要注意,散善难灭定业,难忏性罪,若想诸罪消灭并非易事,并非口称佛名就能诸罪消灭,必须论实际发心及修证功夫。《妙宗钞》判中品下生世间善人往生对应的修证阶位是观行位初品,初具伏惑事一心不乱,即最浅念佛三昧的功夫。如是合格善人,一心念佛时方可修出定善,可忏净恶道诸罪,可转灭恶道定业;具伏惑定力,绝不再起惑造恶而结恶道新罪,合格善人的身份决定不失,故能入决定往生自在往生之流,临终首日即可坐脱立亡。至于名字散心位念佛人,平时只能修散善,生前根本忏不净恶道诸性罪(个别念佛人甚至遭遇天灾人祸而横死),实是恶人身份,理论上根本不能往生。但临终修法有胜方便,只要能保持自力正念不失,一心系念佛号,熬过数天或十数天,会由散心正念逐渐过度至定心正念,入一种临终特殊的定境。可参阅《散心念佛人临终也能见佛往生的原理》一文。在此特殊定境中,兼有弥陀他力冥加增胜,故能维持正念不失,不入乱心位。随着第六识逐渐消亡,依第六识而起的见思惑不伏而伏不断而断,弥陀加持力也越来越大,特殊定境也越来越深,理论极值可达理一心,故而连五逆重罪也能灭掉。忏净恶道诸罪,恢复合格善人身份之后,便可见佛往生。须注意的是,善人合格与否,只论心罪性罪,而非往昔破戒造恶与众生结怨所欠业债都一一还净才算善人。忏净诸罪,必须决定不贰过,如果一边念佛一边破戒造恶,旧罪刚忏,新罪又添,此人决不入第一类决定往生之流;如果宿世横死定业现前,临终突然顿死,或来不及忏净诸罪,或根本不能念佛,必然也会错过第二类临终念佛忏罪往生。所以,必须牢记净土宗祖师教诲,发真实菩提心持戒念佛。五逆十恶等罪人临终念佛灭罪往生,是二力和合下的忏罪往生,自力念佛转心忏罪是主因,与一神教的神力赎罪、他力代罪、他力消罪、他力免罪等观念,截然不同。并且,往昔未偿还的业债,可待极乐成佛倒驾慈航后,再变相偿还,这并不昧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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