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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守清规,显大神通——济颠和尚

  佛法。有住持世间法。有唯论理性法。住持世间法。若人不致诚敬。则不为说法。论理性法。非凡僧所可行。唯大菩萨。又无住持法道之责任者行之。则有深远之益。凡夫行之。则破坏如来正法。为害不浅。如法华经。常不轻菩萨。凡见四众。皆为礼拜。云。我不敢轻于汝等。如等皆当作佛。若凡夫僧。断断不可依此章程。住持法道之大菩萨。亦当依凡僧之章程。如济颠之师。乃出格高人。仍是绳趋尺步。济颠则不守清规。显大神通。若谨守清规而显神通。则不能在世间住矣。唯藉此疯疯颠颠以令人疑信相参。以密行教化。令人知佛法不可思议。以生正信心耳。世之无知无耻之人。从而学之。何不学吃死者以吐活的乎。何不学喝酒醉卧数日。而百千根大木。从井中运出。及喝酒大醉。吐金以装全殿佛像之金乎。此种不思议事。唯此种人行之。则无碍。若谨守规矩之人行之。必定当下去世。否则人皆求彼。不能做一切事矣。(《印光大师全集问答撷录》)

  问:神通是修行的一种境界,亦是度人的一种法门,若济公活佛,金山活佛,均以神通变化,观音显像,亦是神通。英国有灵魂研究社,法国有招鬼术,亦是依神通,证明有神,于弘扬佛法,均属有益。车免近人心不古,作恶多端,如不示警,谁肯回头,只以佛不妄语为证,与以圣经证明上帝,又何择焉?中庸说‘体物而不可遗’,即是依物证神,如龟筮之类,又如能摄神像,更可使人起信,我之信有因果,乃以各种神通,均与佛所说者相符故耳。管见是否请指正?(金亚铎)

  答:学佛者,非必不要神通,乃不许炫耀神通,及不许舍了生死,专学神通耳。凡事有利有弊,不能两全,故利弊相较,有避就之训。若为劝众,轻易显通,必有奸人以魔术充通,为非作歹,黄巾白莲等,皆其例也。若言儒经而有龟筮,佛法亦许轮相占察,若言示警,阳律设有监狱,冥报之现于世者,无时无之,且佛经儒史,记载累累,奈今之人,置若罔闻何?若现神通,未必不招妖术惑众之嫌,是迫急操切,反生障碍。此等事只能有德者,偶一为之,若专尚此,是行不由正也,故孔子不语怪力乱神,佛戒向俗炫示神通。(李炳南《佛学问答类编》)

  佛教重视神迹吗

  神迹,在佛教称为神通。

  佛教承认神通的事实,也承认神通的功用,并且,佛教的神通境界,远在其他的一切宗教之上。

  佛教将神通分为六大类,那就是:神足通、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漏尽通。

  佛教相信一切神鬼多有由果报而得的神通,一切凡夫仙人,也可以有由修禅定而得到神通(耶教的祈祷,至其心力完全统一集中时,也是定)。但是,凡夫及神鬼,只有或多或少或深或浅的前五通,唯有佛教已经解脱了生死的大小乘圣者,才能另加一通,称为漏尽通,那就是六通具足了。

  可是,佛教并不以为神通是万能的,在因果律的原则下,众生的生死祸福,都是出于善恶业力的自作自受,神通的功用虽大,却不可能破坏因果的律则,凡是决定性的重大业报,纵然以佛陀的神通,也不能把局势全部扭转,否则,因果业报的理论,便将无从成立。因此佛陀在世,虽曾现过不少的神通,但不轻易现神通;佛陀座下的许多罗汉大弟子,也多有相当神通的,佛陀却不许他们当著俗人现神通(根本杂事卷二及律摄卷九)。因为佛陀知道,神通虽可使人轰动一时,如果现得不能恰到好处,便会招致相反的恶果!(圣严法师《正信的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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