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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喇嘛出家众为何还吃众生肉

  密宗

  密宗法门不可思议。而今之传者学者。多失其宗。以持咒三密之功。消除烦惑。则为正义。而传之者以神通吸动人。学之者无一不以得神通为事。则是尚未能扶壁而行。而欲腾空远游。何可得乎,西藏、蒙古、喇嘛皆吃肉。以其无什米粮。尚有可原。今之学密宗者。多开荤吃肉。反大嘉美其事。谓为吃了就度脱了。则成魔说矣。喇嘛做大佛事。尚须吃素。可知平常吃肉。固非正义。密宗提倡即身成佛。乃以了生死为成佛。一班无知之人。便认做成福慧圆满之佛。则是以松栽为栋梁。其材可以为栋梁。非现在即可为栋梁也。(《印光大师全集问答撷录》)

  受完菩萨戒后,不能再吃鱼肉荤食,但是西藏喇嘛出家众还是跟一般人吃众生肉,究竟有何意义?

  佛法是一味的,没有任何任何人可以改变真理的,但何以佛教有各宗各派的演化而出呢?这因缘是错综复杂的,但不外乎佛灭度后佛法的流传过程有三点因素的演变:

  一、当初时代证果阿罗汉与高僧大德的修证与理论看法有了分歧,因而分宗分派(部派佛教林立)。

  二、阿罗汉与高僧大德(祖师)为了让佛法适应普天之下所有人类而度化,观机逗教,应何根机为说何法,因而分宗分派。

  三、历代高僧大德有修有证,为了让如来正法有组织。有体系、有治学方案,让人人易懂易入门,乃至应机逗教,因而自创各宗各派(天台、华严、唯识、三论、净土、禅宗、律宗、密宗……),宗派其数甚多。

  问题也出在修证、理论、根基(上中下),适应时代等等因缘而有所出入歧见。比喻说:泰国是佛教国家(全国人民百分之九十五信佛学佛),出家人用餐是乞食托钵的方式,保留佛陀时代的风范而不变,而且南传袈裟也保留原貌而不变,这是可喜可贺的;但是佛法流传到世界各地(国土),为了适应他国(当地)的人民习俗、信仰、善根深浅、文化、教育种种因素之原因,就难免也会随之适应期而多少改变方式方案,如果硬邦邦一成不变的佛法教化人民,这不但人民百姓无法适应,难以接受,反遭拒绝诽谤、唾弃、推勫、打压……等等。

  佛法在一千九百年前传到西藏、中国、韩国、日本、台湾,日益流传到全世界去,流传过程当中难免方法、形式,都会随之适应而改变多少原貌。喻如:泰国出家众用餐时是行乞食托钵。中、日、韩、菲、印、美、台湾都是寺院自炊用餐,没有托钵形式;泰国、斯里兰卡出家众的袈裟是保持佛世袈裟原貌。中、日、韩、菲、印、台、美、加等世界各国之袈裟为了适应国土人民皆改变了形式,穿法也不同。

  佛法解脱教义本质是不可改变的,其方法、形式,为了适应国土、潮流、人民,若有所改变,这是无可厚非的!

  现在我们亲眼目睹西藏喇嘛有吃鱼肉荤食,甚至饮酒(当作无上甘露),严重者搞双修法,这些斑斑可目睹之非法,是有严重伤及修梵行,不得行淫,不得饮酒、不得食众生肉……等等,佛陀大慈大悲在戒律说得一清二楚不含糊的,竟然佛法流传到现在,却变成出家人可饮酒,可食肉(荤食),可行淫(双修法),真不可思议,佛法变质变成外道法,变成世间法一样,这怎能不令人叹惜、伤感,代替佛说一声冤枉、委屈、无奈,真是末法邪师如恒河沙……。

  仁者所闻,事实如此,的确西藏出家喇嘛十人有十人都吃鱼肉(荤食)没错,喇嘛在西藏我们看不见他们吃鱼肉,纵然环境种种因素关系,致使不能如愿吃素,我们都能接受,佛法可牵强无奈暂时随顺一时,正信佛弟子最不可原谅的就是,西藏也是大乘佛法,西藏出家喇嘛来到台湾大乘佛法之国土,竟然也跟一般没有学佛的泛泛之辈大吃鱼肉、饮酒,内心毫无惭愧之心,慈悲之心早已置之度外。

  有一天有一次(民国九十年六月),在家居士邀请我至其餐馆洒净安佛座之际,却见十余位西藏出家喇嘛围成一桌,桌上皆大鱼大肉、牛排,反而蔬菜少之又少,又有一瓶瓶的酒罐置于桌上,大家吃的欢喜乐洋洋,我目睹其境,内心有一股难以抗拒的感慨,末法!末法啊!释迦牟尼佛啊!你作何感想!

  西藏宗有一套邪知邪见的绮语骗局,令人心生欢喜,十人中即有十人皆堕入他的邪见深渊窠臼中,若无深入教义之人,实难以自拔。逢人便云:食众生肉,就是要度他,只要念念咒语,诵一部经即可超度!诸位仁者!这种邪见歪理骗术很高明,行得通吗?恶习改不了,喜欢吃众生肉声明一下就好了,何以自演自导来欺骗芸芸众生呢?如果我是被宰杀给出家喇嘛吃的,我宁愿活著好好的,不愿被杀,让他超度。这种邪见冠冕堂皇的大妄语,把众生当作愚痴看待,这种果报,将后必然自作自受。佛法是解脱证涅槃之法,反而以愚民政策套牢百姓思想观念,罪过无量无边矣!谁不喜欢吃鱼肉(荤食)?人人都喜欢啊!我也不例外啊!既然都已经出家修行了,还吃大鱼大肉,实有不当,不然干脆还俗大吃鱼肉罢了!免得让台湾佛教徒,世界佛弟子心生反感、诽谤、断人善根……。佛教徒之反感、诽谤、断善根,因这批吃众生肉之罪人而起,可不戒之,慎之!

  空口无凭,在大小三藏经律论皆有详尽记载!今略举佛语以示佛子共勉!

  梵网经云:“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而杀而食者,即杀我父母。”

  梵网经云:“夫食肉者,断大慈悲心佛性种子,一切众生见而舍去,是故,佛子不得食众生肉,食肉得无量罪。”

  法苑珠林卷九十二云:“食肉十过:一、众生是己亲。二、见生惊怖。三、坏他信心。四、行人不应食。五、罗刹习气。六、学术不成。七、生命同己。八、天圣远离。九、不净所出。十、死堕恶道。”

  宋陆游放生诗云:“血肉淋漓味足珍,一般苦痛怨难伸:设身处地扪心想,谁肯将刀割自身。”

  楞严经云:“阿难当知!是十种魔,于末法时,在我法中,出家修道,或附人体,或自现形,皆言已成正遍知觉,赞叹淫欲,破佛律仪,先恶魔师与魔弟子,淫淫相传,如是邪精,魅其心腑,近则九生,多踰百世,令真修行,总为魔眷。命终之后,必为魔民,失正遍知,堕无间狱。”

  楞严经云:“若诸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淫,则不随其生死相续。汝修三昧,本出尘劳,淫心不除,尘不可出,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淫,必落魔道,上品魔王,中品魔民,下品魔女。”

  杀害众生之性命,吃众生之肉,饮众生血,令众生身亡,最后必堕大力鬼、飞行夜叉鬼、地行罗刹鬼,怎可随顺西藏出家喇嘛等人来人云亦云,以讹传讹,误导众生呢?其罪皆堕无间地狱之果报也,今引经据典分别如下:

  楞严经云:“阿难!又诸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杀,则不随其生死相续,汝修三昧,本出尘劳、杀心不除,尘不可出,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杀,必落神道,上品之人为大力鬼,中品则为飞行夜叉,诸鬼帅等,下品当为地行罗刹,彼诸鬼神,亦有徒众,各各自谓成无上道,我如来灭度后,末法之中,多此鬼神炽盛世间,自言食肉得菩提路。阿难!我令比丘食五净肉,此肉皆我神力化生,本无命根,汝婆罗门,地多蒸湿,加以砂石,草菜不生,我以大悲神力所加,因大慈悲,假名为肉,汝得其味。奈何如来灭度之后,食众生肉,名为释子,汝等当知,是食肉人纵得心开似三摩地皆大罗刹,报终必沉生死苦,非佛弟子,如是之人,相杀相吞,相食未已,云何是人得出三界?”(如本法师《佛学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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