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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教因果律,可云是无本的,可云是心枢的?

  太虚大师全集·答问

  问一:据佛家之因果必然律,大本因之信仰,是否全无理由?

  答一:各宗教或其他学派,以根据“现实人物”──果──所推想其未有前之一种大元──因──,无论说为“人格的神”,或“非人格的精神”及“物质”、“虚空”等等,在佛教的真理上,皆决然否认之。但在俗情上,则随顺解释为欲界的天主,或色界的天主,或无色界的心识,或物质界的原素,而仍否认为世界万有唯一之大本因也。何者?以天主、心识、质素等,亦即为万有之一有,故此一有可为大本因,则余一切有皆可为大本因;余一切有为所生果,此一有亦为所生果,以其理平等故,天主等不得单为大本因,现实人物,亦不得单为所生果。故佛教之因果论,乃是无边无中、无始无终的。何者?无边虚空中的世界是无数的,我们现见的世界与其余无数世界在虚空中,与一微尘与其余无数微尘在虚空中无异的;无数的世界在空中,或成或住或坏或空是不同时的,故世界的成住坏空是循环无端的,不得断割任何一端为世界生起的大本因。换言之,则任何一端皆可为世界成住坏空的现象之因及果的,其式如下:

╭—→住——╮
│      ↓
成 (世界)  空
↑      │
╰——坏 ←—╯

  由空为因而成为果,由成为因而住为果,由住为因而坏为果,由坏为因而空为果,故皆非特定的大本因,或特定的所生果,亦皆为因及为果也。又无数世界中的人物,更是无数的,无生的物件若一石块、一木桌等,成住坏空同于世界,而生物则分为四有,其式如下:

╭—→死有——╮
│       ↓
现有 (生物)  中有
↑       │
╰——生有 ←—╯

  由现在有活着现象的生物,到有死了现象的生物;由死了现象的生物,到有死与生中间现象的生物;由死与生中间的生物,到初发生的生物;由初发生的又到现行活着的生物。故生物现象,亦与非生物的世界同是循环无端的,既无始起之点,亦无终尽之点,则不得指任何一点为大本因了。

  统计生物──无数众生──与非生物──无数器界──,循环变化的因果,以察其变动的因果之关系,又可表如下式:

环←───非生物←╮
境←┬──生物←╮ │
┆ ↓      ││
┆心识      ││
╰…┴──→行业 ┴╯

  生物、非生物皆以行业为因缘所生之果,行业又以心识在环境中活动为因缘所生之果;而心识既即为生物之内含要素,又即依生物非生物为环境而现起,故心识又是生物非生物为因缘所生之果;但行业到生物非生物,是已成而必然的因果,即自然界的因果现象是。而生物非生物到心识与心识到行业,是未成而不必然的因果,以其未成而不必然也,故有自由活动创造的余地。自由活动而创造不善的行业,可致鬼、狱、畜生等苦的身及器界。自由活动而创造善的行业,可致人、天乃至佛等乐的身及器界。此佛教“应观法界性,一切唯心造”等之唯心论、唯识论之所建立,而教人以自造善因、自致乐果之真理也。

  由是观之,佛教的因果真理,一方可云是无本的,一方可云是心枢的。无本故,不受任何之限制;心枢故,可有相当之自由。有相当之自由,故善恶可分而责任应负,不可不孜孜自勉、勉人以为善也。但此佛教之心枢的因果论之所谓心识,乃即是现有的心识,亦即是依生物为根、及生物非生物为境所生起之心识,故亦不同彼唯心哲学等所指为万有大本因的心也。心枢云者,但明心为万有因果变动中之枢纽而已。(《答字林报西人问(四则)》)(见海刊七卷十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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