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定熙居士著述
若是火葬,有天寒天热之不同。天寒七日之内尚未变色,如未满七日即举行火葬,一者,恐余识尚未尽去,二者,恐万一有回阳可能,故须七日以后,最好两星期以后,才举行火葬。天热则易腐烂,可以酌量提早。一般的情形,有于气绝之后,两三天即行火葬者,那是很危险而残忍的事,应该慎重。前哲有谓三七犹有余识,此语固指特殊情形,然亦足为吾人警惕也。
自己的意旨应预先咐嘱家人
为一家尊长的人,不要以谈临终的常识为不吉祥,而忌讳不谈,事关临终前后的切身利害,也是人人不可避免的大问题,家庭中男女成年人,都应该了解的。时光很快,尤其老年人要趁身体健康的时候,将本文与家人参考一下,以自己决定的意旨,明白咐嘱家人,最为上策。一般中年以下的人,对此问题可能不甚关切,老年人若不将自己的主张,预先咐嘱家人,则临终之时,心里虽清楚,有话要说,无奈口已不能言语,家人若处理不当,神识会冤枉遭受苦难的。
有关此内容的其他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