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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六、熏习的四法

  汤次了荣著 丰子恺居士译

  上文已说明生灭之心、生灭之因缘、生灭之相,指出真如、无明、黎耶三法互相关联而开发宇宙之义。“义记”中总称之为染净生灭,对于这染净生灭,,染净互熏。所谓染净互熏,是阐明净的真如如何利用染的无明而发生净法,染的无明如何利用净的真如而发生妄法。分为三段:第一,熏习的四法;第二,染净熏习;第三,净法熏习。今先说熏习的四法。

  复次,有四种法熏习义故,染法净法起不断绝。云何为四?一者,净法,名为真如。二者,一切染因,名为无明。三者,妄心,名为业识。四者,妄境界,所谓六尘。

  【要义】熏习的要素虽为染净二法,但今将染法分为三种,故共有四要素。

  复次,迷界中的染法的流转、和悟界中的净法的还灭,如何能开发生起而不断绝?此乃由于染法净法互相熏习。所谓四种法,第一为真如,此名为净法熏习或真如熏习。就是说,真如净法之力强,能打消无明染法,开展悟界诸现。第二为无明,此名为无明熏习,乃一切染法之因。第三为业识,此名为业识熏习,广义地说,这是妄心,通于业识并事识。今就其妄心的根本而举示业识。第四为六尘,此名为妄境界熏习,乃迷心的对象的六尘之境。此四者,总称为染法。染法之力强,则熏习真如净法,于是成为真如的起动,能惹起迷界诸现象。然此四要素,概括地说,开头的一者是觉,以后的三者是不觉。不觉如何分开而为三?因为,真如净法虽然本来一味平等,非可分开,但染法不觉本来自性差别;为一切染法之因的无明亦然,故今暂且大别为三种。又,染净二法共述不断之义,乃仅就此一期而言,实则净法是无终的故不断;染法是有终的,故有断。

  熏习义者,如世间衣服,实无于香。若人以香而熏习故,则有香气。此亦如是:真如净法,实无于染,但以无明而熏习故,则有染相。无明染法,实无净业,但以真如而熏习故,则有净用。

  【字义】所谓熏习,熏字有剧发和与力二义,习字有数习和近习二义。要之是说,某物起一种作用,屡屡刺激他物,或惹起结果。更平易地说,乃“熏透”之意,与同化、感化之意大略相同。此时势力强大约二方称为能熏,势力弱而受熏的一方称为所熏。古人说: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即与之同化矣。与不善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亦与之俱化矣。此言正可说明善恶熏习之义。然泛论熏习,有习熏和资熏二种。所谓习熏,乃从内生起,熏及心体而惹起染净。所谓资熏,乃从外生起,与妄心、六尘及见思的烦恼相资。

  【要义】上文说熏习的四要素,今续陈熏习之义。所谓熏习,好比世间的衣服,本来并无香气或臭气,只因用香或臭来熏习,于是发生香或臭。犹如僧衣有抹香,医师之衣有药香,厨师之衣有鱼臭是也。今亦如是:真如本来是清净的,但因由熏习,故有染相。无明本来只是流转的业用,但因由真如熏习,故生清净的业用。

  【详义】上文已说明染净二熏的起点的要素中有四法,今将此四法图示如左:

  一真如…………………净法……觉

  二无明 …染因……┐
  三业识 …妄心……┼染法……不觉
  四六尘 …妄境界…┘

  又,在染净二熏中,染法熏习以无明为起点。无明之力强,给真如以染熏,取向下的流转形式,遂至显现迷界的现象。又,净法熏习以真如为起点,真如力强,给无明以净熏,取向上的形式,遂至显现悟界的现象。其关系如左:

  染法熏习……(无明→真如)……向下的流转……迷界的显现
  净法熏习……(真如→无明)……向上的还灭……悟界的显现

  又,就熏习之义而论性相二宗的异点,则在性宗起信论中,主张真如缘起论,说真如熏习之义。但在相宗唯识论中,主张赖耶缘起论,建立真如凝然不作诸法,不容许真如熏习之义。即在唯识论中,建立能熏的四义(有生灭、有胜用、有增减、和合性)。真如自不必说,第八识亦无能熏之义。只有七转识及相应的心所有能熏之义。又建立所熏的四义(坚住性、无记性、可熏性、和合性),仅以第八识为所熏之法。故今再就此所熏和能熏而详述其异点如左:

  首先,关于能熏,第一,唯识论建立有生灭之义,认为在不生灭无为法的真如中,无能熏之义。然起信论贯通有为无为,容许能熏之义,认为不生灭无为的真如中有能熏。第二,唯识论建立有胜用之义,像第八识的无覆无记性而无善二性的胜用者,无能熏之力,认为有能熏之力的是前面的七转识。然起信论容许八识皆有能熏之义。第三,唯识论建立有增减之义,认为能熏局限于因位,不通果位,果位是佛佛平等,圆满具足无增无减,故无熏习之义。然起信论贯通因位果位,建立能熏之义。其次,关于所熏,第一,唯识论建立坚住性之义,认为像前七转识那样有间断者,无所熏之义。然起信论容许之。第二,唯识论建立无记性之义,认为善染法无所熏之义。然起信论容许之。第三,唯识论建立可熏性之义,认为自性坚实的真如无所熏之义。然起信论建立真如随缘之义,容许所熏之义。第四,唯识论把所熏之义局限于有为,局限于有体。起信论则主张贯通于无为,贯通于无体的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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