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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是什么?

  罗无虚居士著

  佛(BUDDHA)是觉悟的人,就是彻底觉悟人生、宇宙实相(REALITY)的人。在我们这个世界里,第一个大彻大悟的人,是印度释迦牟尼(GOTAMA SAKYAMUNI)他彻悟宇宙人生真理,从彻底认识能知的自己是什么?所知的物件又是什么?其间又有什么关系?宇宙间一切事理现象——物理的,生理的,心理的,不离能知、所知以及其间因果变化的关系。这种一切事物变化及其因果关系,总而称之,便是“法”,了解了这种法法之间的关系,去认识,去体证本来面目,去究竟一切,去寻求觉悟,便是佛法!所以说“佛法不离世间法”,佛法就是对世间法的彻底觉悟。任何人能依法——佛法——而行(修持),人人都可觉悟!亦即是人人都可成为觉者——佛。

  法是什么?

  依照我们的常识,‘法’可以分类,如下表:

理法
真空

[1]佛教哲理——实相及实践方法的方便假说(理论属知)
[2]科学假设事物间(或心物间)相对关系的说明
[3]一般情见——不离主观,对事物现象的理解。

本体
妙有

属四度空间——超时空,不可思议,唯证相应。
原则性的,普遍性的法本体——实相。







方法

(实践属行)依因因果法则,求证实相的方法。
现象 心理的 明了意识
潜意识(第八识)
物理的 色声香味触等(主观感觉物件)
由电子以至整个大宇宙(客观物件)

  说明:

  1、法本体是不可思议,不可说,唯证相应的。方便的说法,在本体里事与理不是二件事。从事方面说,事物的实相,即是缘起而有的妙有。从理方面说,本体即是理性(真理)缘生而无自性的真空。妙有非实有,所以妙有显真空之理性。真空非顽空。(执顽空,其实即执实有。)

  2、佛教哲理是不可说本体的假说,是假立的,比如房屋的图则(二度空间的)用以说明立体的房屋一样;又如静的照片,用以显示动的人物一样:哲理与本体的关系,亦复如是。

  3、科学的假设,亦是实相的投影或图则,不过因为它的出发点已假定事物是实有的,实存的,最后推论出事物是相对的有,相对的存在。但因为研究的是认识的物件,而非认识本体,所以无法体会“假”是“真”的图则,想从认识物件中去求实相,好像从照相中去找真人,了无可得。

  4、假如知道了科学假设是“假”的,即可与佛教哲理相融会贯通,以确立对实相的正确认识。

  5、一般情见,因为不离爱(情感的)见(理智的)的主观作用,把实相幻成不正确的图则,有如戴了有色的眼镜,看不出事物的本来面目。但是情见虽妄,妄的本质却也不离实相,只要能除去有色眼镜(除去情见)实相原在眼前!

  一般觉证实相的步骤

  1、从关系性——事物或心物之间相对关系,(因果关系)去了解一切法,去认识法的本性——诸法实相,以获得正知和产生正信!(从假说里体悟真理)

  2、由正信而生的力量,依照因果法则,引发与实相相应之行为——修持。

  3、由行为的逐步成熟,以至圆满,(即是觉行圆满)最后究竟,觉证一切法(人生、宇宙)的实相。一是觉;二是行;三是觉行圆满,彻证诸法实相,便是佛。依此体证,依此修持而究竟一切彻悟人生宇宙的本体的方法,便是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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