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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大师之廉德

  通亮

  印公老人,一生生活极俭,澹泊自甘,不事生产,亦不积财。故不接一地方,不收一徒弟。居灵岩三年,所收皈依香金,皆归常住。逝后检点遗资,衬施所积,得三十二圆有奇,尚有邮票十六圆在内。盖老人与人寄书,不但邮资由己所出,其书价亦代付给。其有不知者,将谓弘化社为老人主办,赠书当有主权,其所赠之书,必系取自弘化社者,尚不知老人代付若干书价也。此为老人隐德,前所未述,特为补志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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