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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愿法师著述
医学伦理与医疗法,均认定医师有告知病人病情的义务,故应该尽早告知临终病人,他正在接近死亡,告知时要尽可能安静、仁慈和善巧。大部分临终者都知道自己即将去世,他们从别人对他注意力的改变、不同的对待方式、讲话音量的降低、亲戚的泪水、家人紧绷的脸等等,意识到自己已日薄西山,不久人世。
台湾社会普遍的现象就是,病人得到绝症,亲友与医护人员绝口不提,隐瞒到底。或是医生愿意对病患开诚布公,却受到家属的制止。或是病人、亲友及医护人员大家都心知肚明,可是不愿意公布这个残酷的事实,于是大家就相互伪装演戏。结果是每个人都非常孤独焦虑,不能互相分享心事,吐露心声,病人也无法适时表达心愿或交代后事。
对病人隐瞒病情,将会使他无法参与切身的医疗决定,病人如果对病情进展毫不知情,如何要求他决定采取积极或消极的疗法?如果病人没有被告知实情,他怎能为自己的临死预做准备呢?何况他知道你明知不言,会使他内心更猜疑、更迷惘、更不安。让他知情可使他预先处理遗产、完成心愿、交代后事……等,有助于身心放下,安详往生。
但病人还没有心理准备,还不能接受之时,就贸然的告诉他,可能会带给他震惊、打击、忿怒、忧愁、灰心而适得其反。因此,病情的告知,需要把握下列五点要领:
[1]何时告知?
什么时机与病人谈论病情最恰当?一般而言,应让病人主导。例如:当病人主动询问时,或病人用隐喻含蓄表达要交代遗愿或后事时,或病情有变化时。此时,可引导他表达更多他内心所思所受,协助家属切勿中断与病人的交谈,或岔开话题,静静聆听,以关怀接纳的态度,让病人能感觉被尊重、被了解,他就会将埋藏在心底的感觉或想法,倾诉出来。我们可能会惊讶地发现,问题根本不是要告知病人多少病情,而是病人已孤独许久的情绪释放出来,有人聆听分担。
[2]何人告知?
什么人是最恰当告知病情者?此人与病患的关系,必需有两项条件:即信任与亲善。告知可分主动与被动,主动告知通常是医护人员尊重病人知的权利而为之,被动告知则是因应病人询问,医师与家属不得不为之。除非受家属委托,否则除了医师外,一般关怀者,并不适合担任告知者。一般病患家属,常担心病人在知道自己罹患绝症,或病程已达末期时,无法承受打击,会失去求生意志而自杀。其实病人若自杀,并非因知道实情,而是有许多心绪,无人倾听、了解、关心之故。例如:恐惧、担心、孤独、焦虑、愤怒等心情,若有人关爱、陪伴,为其释疑,最后病人往往能平静地走完生命旅程。
[3]何地告知?
告知病情的地点,应该选择具有隐密性,不被干扰、病人感觉舒适安全的环境中。一般而言,前方有空间,可供他思考远眺,是最理想的地点,如四下无人的花草园地,或单人病房。告知者应善加布置四周环境,营造温馨气氛,使得与病患沟通时,他能身心专注,畅所欲言,尽情表达内心想法。
[4]如何告知?
告知病情时,应态度中肯,语气温和,神情自然,坐下来与病人保持大约手臂的距离,在他身侧约四十五度位置,高度比他稍低,使他眼睛可轻微朝下,不致太疲累。当病人静默时,不要急著找话讲,等他反应后,再接著下一个话题,步步为营,小心谨慎。
[5]告知什么?
所谓‘病情告知’,并非宣判死刑,而是必须依照病人个性,视病人反应,观机逗教地适当告知。也不是将一堆实情塞给病人,而是看病人的需要。病人需要的,可能是肯定心中的怀疑,或表达对死亡情境的害怕,或恐惧家人遗弃,或担心造成家人负担,或怕承受不了痛苦,或担心家人生活,或对治疗效果的疑惑等等。应仔细聆听病人的提问后,才针对他的问题及需要,而做解答,有时是否告知病情,反而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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