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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如何利益亡者

  慧律法师著述

  荐亡有何作用

  俗云:‘人死不能复生。’系就一期果报之色身而言。其神识并未死亡,而随业力、念力及习气,转换为另一生命形态,此即吾人所谓‘轮回’。气绝至投胎前,为善恶未判之中阴阶段,亡灵觉受力尤胜生前,倘家属于此七七期内,为其广修众善,造诸功德,令亡魂得闻佛法,心生忏悔,自能减轻罪业,免沦恶趣。或有人以为:‘人死为鬼,此事实既无法改变,何须超荐?’殊不知,人死未必为鬼,乃随其业力招感,而投生于六道,如是流转不息。是以但能归命三宝,修善断恶,受行法戒,志心净土,自可顿超三界,了生脱死。倘能至诚念佛,回向亡者,可令未往生者得往生,已往生者莲品增上。

  亲眷亡故后,家属宜节哀顺变,依循佛法,令亡灵得度。莫依俗见,行无谓仪式或耗费,既无实益,又增其贪执。可于举办报恩精进佛七、梁皇宝忏、三坛大戒、水陆法会等道场,立牌位拔度,或恳请高僧大德于早、晚课时,回向亡者罪障消灭、往生佛国。

  倘火化后,遗骨变黑,若非久病服药所致,即表示亡者恶业深重,助念无效,应立即为其超度,除前述方式外,尚须为亡者求忏、印经、放生...,做诸功德,祈能转变业力,救拔亡灵。

  超荐之目的,在为亡者祈求冥福,冀其业障消除,度脱生死轮回。一般家属于佛门超荐仪式知之未详,故多礼请出家净众为亡者念佛、诵经或拜忏,使其体悟佛法真谛,放下诸般执著,往生西方。即令未能生西,亦可免堕恶道。倘已堕恶道,亦可增添福报。如本应投生为牛,以超荐功德,或可投生为人。倘已出世为牛,以此功德,亦可改善境遇,饮食丰足,免遭劳役或屠宰。

  下列各节为荐亡之方式及家属应具备之观念,宜恪遵无悖,方可令亡者获真实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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