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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教对死亡的看法

  慧律法师著述

  脱离肉体后的灵魂,就多数体验者表示,是不具形态,仅具视点而已。日人小堤德行先生二十七岁时,因脊椎受伤并发肋膜炎,致生命垂危,以下为其脱体经验:‘我感觉头很晕,背部似被蜘蛛网缠住且欲将我拉进地底般,虽极力抵抗,却力不从心。此时,我感到自己突然从肉体中挣脱,只剩下如气体般的心。家人及医师表情凝重,有些人在哭泣,有些人对躺在病床上的我说话,说话内容我在旁听得一清二楚。’

  就医学上而言,小堤先生已濒临死亡,众人认为其已回天乏术,故在病床边讨论善后事宜。小堤先生听了,心想:(别开玩笑了,我不是好端端的在这里吗?)回复意识后,告诉家人方才他们的一举一动,证实所见确非幻象。由此可见,灵魂(神识)是确实存在的。

  物理学第一法则为‘能源不灭’,意指能源不会突然生成,亦不会突然消灭,故人类死亡时,生命能源并非消灭,而是改变形态,继续存在于某处。库布勒·罗丝亦认为:‘肉体即使死亡,灵魂仍是不灭的,只是改变存在的次元,永远地存在著。’

  佛教对死亡之看法,与科学不谋而合。佛教云死亡为‘往生’,乃‘舍此投彼’之意。生命系由色身及灵魂(神识)构成。物质性之色身必随因缘而变化、死亡,精神性之灵魂(佛教谓神识)则是由原有生命形态,转化为另一生命形态,并未死亡。佛经中以六种态度看待死亡:

  一、死如出狱:‘吾之大患为吾有身’,色身聚集诸苦,似牢狱系缚吾人,死亡恰如服刑期满,获释出狱。

  二、死如再生:譬如从麻出油,从酪出酥’,死亡意味此期生命终结,另一期生命开始。

  三、死如卒业:佛教以为人死后审判之权,既非操之于上帝、阎王,亦未操之于佛菩萨,乃系个人业力所感。生时如求学,死则按生前所造之业及念力,领取毕业证书及成绩单去受生。

  四、死如乔迁:色身若屋宇,经岁月之摧折乃至颓圮残破,死亡即似自旧宅迁至新居,非但不足惧,兼且可喜。

  五、死如更衣:死亡犹如褪去破旧衣衫,更换新装。

  六、死如新陈代谢:色身自出生至死亡,分秒皆在变化,细胞亦不断新陈代谢。死亡亦如细胞之新陈代谢,旧细胞逝去,换来新细胞之生长。

  一头部受伤者,忆及其濒死经验:‘初闻头部轰然一声,迅即丧失知觉,此后则生起舒适、安然自在之感。’以其神识脱离色身之桎梏,遂感受无所障碍之畅快。据调查,大多具濒死经验者对死亡的感觉为:美好、宁静、光明、祥和、自由自在。由此可知,死亡不尽如固有之观念,充满阴森恐怖。

  芬兰籍医学博士鲁卡内·奇鲁戴,因急性腹膜炎,被送至急诊病院,接受紧急手术。其时,彼因全身麻醉而失去意识,后始惊觉自己飘浮于天花板,目睹自己色身接受手术,并可知悉此刻正在进行手术之医师心中所想。自天花板所见一切,与平日眼见事物时无异,但无法感受到‘时间’,亦即全然无‘时间’之概念,此可谓背离日常世界之精神性体验,因已由三次元世界进入四次元世界。由于将存在系统由三次元世界推进至别次元,脱离色身者本质之存在,并无任何变化,在另一次元可继续存在、思考、感觉,是以,毋需恐惧死亡。实则犹如西哲柏拉图所言:‘人类灵魂系被囚禁于名为肉体之牢狱中。’倘视灵魂为能源体,依据能源不灭法则,可导出灵魂不灭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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