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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救度众生不堕地狱

  ㈠.定生无间地狱之大罪

  地藏菩萨来五浊恶世救众生,而众生中最苦恼者是地狱众生,所以地藏菩萨的悲愿力,众所熟知,是为了救脱地狱的众生。一般人所知道的,是地藏菩萨把地狱里的苦恼众生救拔出来。但这不是唯一的办法,也不是最理想的。最要紧、最彻底的,还是如何令众生不堕地狱,才是救度地狱众生的好办法。比如好的医生,非但能为病者治疗或动手术,还能教人如何调摄健康,预防疾病。如只知地藏菩萨救度地狱众生,而不知菩萨还苦心教导众生,何者应止,何者应作,才能不堕地狱,若等到堕入地狱受苦,已是迟了。

  (一)定生无间地狱之大罪

  作什么罪会堕地狱?会堕最苦的地狱——无间狱(印度语名阿鼻地狱)?《地藏菩萨本愿功德经》中,有种种地狱名称。八热地狱,充满大火,铜床铁柱。最下层即是阿鼻地狱。作极重恶业的,死后不耽搁时间,立刻堕进地狱中。地狱受苦时间,也没有间断,所以名为无间地狱。依佛法说,作善有善果,作恶有恶果,作重的恶业则堕地狱。但作了地狱恶业,是否一定要堕地狱?有了堕地狱的恶业,来生不一定堕地狱。每人可能有很多的地狱业,是过去生所作的。在此生中,又从小至老,说不定也作有地狱业,但不一定非堕地狱不可。若有善的功德因缘,或者胜过恶业,还是上升人天(但不是地狱的恶业没有了)。可是,若造了极重的恶业,除非不犯,一犯即堕,作其他功德或忏悔,都不可能不堕落。正如人患了绝症,非死不可。有些病看来虽然严重,但如逢名医良药,还有治愈希望,若是绝症就不可能了。五浊恶世的众生,作恶业的机会特别多,危险性也特别大。所以必须清楚了别善恶,特别先要认清极重而非堕落不可的恶业,这才能注意不作,免堕地狱。堕落无间地狱的极重恶业,经中说到二类:

  1、十一种恶业

  如《十轮经》卷三说:“造五无间,及近五无间四根本罪,并谤正法、疑三宝等二种人。……于此十一罪中随造一种,身坏命没,无余间隔,定生无间大地狱中。”此十一种重罪,分五无间,四根本戒,及谤正法与疑三宝——三类。

  五无间罪,是说作此五种的一种,必堕大无间地狱中。五无间罪是:①杀父。②杀母。父母生养我,教育我,从幼至长,恩重如山。依世间法说,杀害父母,简直是畜生行为;刑法中的逆害父母罪,也是极其重的。③杀阿罗汉。已修行至阿罗汉者,是四果圣人,若杀之,罪极重。④出佛身血。佛在世时,提婆达多欲害佛,从山上推下大石,欲把佛压死。但为护法神打碎,碎石碰伤佛的脚趾流血,于是成为出佛身血重罪。⑤破和合僧。于出家清净僧团中,恶意破坏,令和谐的僧团分裂为二,即构成无间重罪。后三种,是佛法中特说的重罪。一般来说,在这恶世而犯此五无间者并不多。如杀父母的很少。出佛身血,除提婆达多,就没有第二人。能破坏出家人团体的也不多。杀阿罗汉的,到了末法中,阿罗汉绝无仅有,杀阿罗汉的自然更少有了。

  近无间四根本罪,是杀、盗、淫、妄中最重的,才造成无间地狱罪。如出家众犯此四根本戒即逐出僧团,如断树根,不复发芽;如大海死尸,不复为法海所纳。若犯的不是近无间的根本罪,或犯后立即于僧团中至诚求忏悔,接受处分。虽于现生中,不能了生死,证圣果,但还可厕身于僧团,称为与学沙弥。如不知忏悔的,当然除外。在家或出家,如犯了近无间的根本重罪,一犯即堕落,不通忏悔。其中杀生(佛决不会被杀),以杀独觉为杀罪的最重。盗,以盗三宝物为最重,如属于佛、法、僧的东西,为大众发心供养的,若盜取是最重罪。淫,以淫阿罗汉比丘尼为最重,对已证阿罗汉之比丘尼,强迫奸淫她,必堕无间地狱。妄,以不实语,即挑拨僧团的是非,使僧团分裂为最重。世间一切功德,清净解脱,了生死,修菩萨行,成佛,皆从三宝来。此四重罪,皆破坏三宝,令三宝不清净,损害最大。

  此外,第三类的两种,看来似不要紧,却极其重要。①谤正法。若外道而谤正法,因他不懂佛法,胡说八道,如蛇吞青蛙,猫吃耗子,虽有罪但不犯重。若修学佛法的出家弟子,在佛法中自毁正法,如狮子身中虫,自食狮子肉,罪过就大了。我们信佛学佛,不应毁谤佛法。一般法师居士,都不会存心毁谤,但也可能谤了而不自知。如佛法有声闻乘、缘觉乘、菩萨乘(大乘),若修学声闻乘,赞叹声闻乘,而说大乘非佛说,即是谤法。若学大乘而呵斥小乘,认为不应该学,也同属谤法罪。若人只重持戒而废定慧,或重定而废戒慧,或重慧而废戒定,有所偏废,劝人不要学,都是谤法。换言之,只学一种修行法门,而轻慢其他的,认为不应该学,学了没有用,都是谤法。若只一法门就够了,何以佛陀要说八万四千法门?重一法而轻其他法门,令众生生颠倒解,走入歧途,瞎众生眼目,故成无间狱重罪。②疑三宝。三宝——佛法僧,是佛弟子的皈依处。皈依三宝,受了净戒,不论出家在家,若于三宝外还信其他外道鬼神,疑与佛同等,或胜于佛;见外道典籍,赞为胜于三藏十二部;皈依外道邪众,对佛教出家僧众无信心。这与佛法不相应者,都是以疑三宝而表现出不信的行为。例如一些神佛不分的,皈依三宝而又主张什么三教同源,五教合一的谬论,以为一切宗教都是教人行善,皆可信仰,即是叛教。如此是非不明,神佛不分,是疑三宝的无间重罪。杀人、偷盗,不一定堕地狱,若犯以上十一种的任何一种,必堕无间狱中。

  2、十恶轮

  如《十轮经》卷四说:“于十恶轮,或随成一,或具成就,先所修集一切善根摧坏烧灭,皆为灰烬,不久便当肢体废缺,于多日夜结舌不言,受诸苦毒,痛切难忍,命终定生无间地狱。”轮,是摧坏义。能破坏一切功德善根,所以叫恶轮。十恶轮即十种恶事,犯一种,或俱犯,向来所修之功德,全被破坏无余,故名为十恶轮。十恶轮是:谤阿兰若、谤于别乘(分三种)、瞋害比丘(分两种)、侵夺清净僧物回与破戒者、毁害法师、侵夺僧物、毁寺逐僧。

  ① 谤阿兰若。阿兰若是印度语,意思是无事处、寂静无嚣闹处。出家人于此寂静处修清净行,名阿兰若比丘,近于中国所说的闭关住茅蓬。佛说比丘有三种:一修定的,指勤修止观,真实用功,以达断妄成圣的目的。二读诵研究的,如研究阅读大藏经等。三为僧团作事者,如建寺安僧,做监院、知客等福事。于此三事中,当然以修定最好。修定比丘,多住阿兰若,专修定慧,求了生死,得解脱。为寺院僧众服务,虽是修福业,但还不是出家人的本分事。研究佛学,也是为了要于修行上用功,若只在文字上打转,实非出家的理想。故住阿兰若比丘,精进于禅思,佛制应受上等的供养。佛世时,在僧团中,都要随众的,若真正修习定慧,到了紧要关头,是允许他暂时自由,不用随众的。若有人毁谤阿兰若比丘,是十恶轮之一。因为对真正修行求了生死的,不但不应障碍,而且应予成就。如加以诽毁,障碍修行,等于破坏佛教行人的最大目的。

  ② 谤于别乘。佛法有三乘:声闻乘、独觉乘、菩萨乘。修声闻乘者谤独觉、菩萨乘;修独觉乘者谤声闻、菩萨乘;修菩萨乘者谤独觉、声闻乘。这三种,都是毁谤正法,为十恶轮的三种。

  ③ 瞋害比丘,也有两种:一是瞋害有学、有德、有修行的比丘,如辱骂他,殴打他,或想方法使他失去自由,加以种种迫害。有些坏比丘,拉拢地方上的恶势力,稳坐住持当家宝座,想尽方法,利用恶势力去破坏有德比丘,以达占有的目的。另一种,是对于破戒比丘,看不起他、恨他、逼害他,认为根本不像出家人,不值得尊重。以为迫害有德比丘,虽然是造罪,瞋害破戒比丘又有什么关系呢?不知此比丘虽然破戒,只要他还在僧团中,没有被取消出家资格,瞋害了还是恶业。试举例说:泰国是佛教国家,出家人不能人人是贤圣。假如有比丘在外面犯了法,警察不会即刻逮捕,因为他还披着袈裟,还是比丘身份。警察随着此犯戒比丘回寺,向寺僧报告,待寺僧决议,取消他的僧格,脱下他的袈裟,才下手逮捕。这是尊敬比丘,对破戒比丘也不敢瞋害的例子。所以,若以非法手段对付破戒比丘,也是恶轮。

  ④ 侵夺清净僧物回与破戒比丘。有些坏比丘,能拉拢恶势力帮忙,在一般也称之为护法,帮助坏比丘,争夺寺庙财物等。看来是为了护持出家人,但如护助破戒比丘,实在是造罪了。

  ⑤ 毁害法师。对于讲经弘法的法师,加以毁害,在现在自由中国,不会有此事发生了。从前地方风气还未开通,有出家人来弘法,很可能遭受毁害。如从前谛闲法师,有一弟子天曦法师,到贵阳弘法,在黔灵山下一小庙中讲经。法师讲得好,听众多,引起恶人嫉妒。于是勾结官府,诬法师为游民,驱逐出境。此即毁害法师一例。

  ⑥ 侵夺僧物。夺取出家人的财物,也是无间重罪。自清末以来,中国寺庙的财产,均被误解为公物,强夺诈取,兼而有之。每借口办学校等名义,而侵占庙产。或觉得寺内地方空着,则利用势力,巧取强借。有些不是为了办学校等,只是以办事为借口,而饱了私囊。每一寺院,是民众信仰中心,必须清净庄严。凡是像样的国家,没有不尊重宗教自由。无论欧美的教堂也好,日本的大寺院也好,平日看来空空的,但有时候还嫌不够用哩!这些是民众信仰中心,使人向善向上的,若视为浪费,任意侵夺,是十恶轮之一。如一直在造这些恶业,哪能有好结果呢?

  ⑦毁寺逐僧。如寺院都被毁了,出家人赶跑了,这是最重的恶业。

  这七类——十恶轮,随便作任何一种,罪皆极重,一定要堕落无间地狱。十一种罪及十恶轮,都是地狱种子。谁也不愿堕无间地狱,如要不堕地狱,要知道堕无间地狱的因缘,不作这类恶业,就能不受恶报,不堕无间地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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